新乡市政府为有效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河南省2017年-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专门制订了《2017年-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市使用煤、焦炭等为燃料的4家铸造企业全部停产(含铸造工序的机械教工等相关企业仅停产铸造工序,同时含燃煤炉、电炉工序的仅停产燃煤炉等)。全市11家水泥企业、41家砖瓦窑企业、2家陶瓷企业、1家岩棉企业、4家石膏板企业、2家耐材企业(以上所指企业不含: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等,或不采用某些工序的),在2017 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也实施停产。
根据错峰生产要求,全市6家碳素企业、8家有色金属再生企业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也要实施错峰生产。
“封土行动”今日正式实施
4月24日,新乡住建委发布《2017年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
冬防期间扬尘污染管控
1.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
2. “冬防”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并由施工方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3.停工工地应对其裸露土地落实100%绿化、固化或用抑尘网覆盖,抑尘网覆盖不到位或存在破损的应在24小时内整改和修复。
4.对冬防期间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彻底等造成扬尘污染,应对施工方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停工整改,连续两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冬防期间施工资格。
5. 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采暖季停工管控措施的施工单位,综合采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建设单位“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对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进行处理等措施。